液化石油氣MSDS |
一、標 識 中文名 液 化石油氣;壓凝汽油 二、主要組成與性狀 主要 成分丙烷、丙烯、丁烷、丁烯等。 三、健康危害 侵入途徑 吸入。 四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若有凍傷,就醫治療。 五 燃爆特性與消防 燃燒性 易燃 閃點(℃) -74 六、泄漏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 人員至上風處,并進行隔離,嚴格限制出入。切斷火源。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式呼吸器,穿防寒服。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。盡 可能切斷泄漏源。用工業履蓋層或吸附/吸收劑蓋住泄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,防止氣體進入。合理通風,加速擴散。噴霧狀水稀釋 。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,修復、檢驗后再用。 七 儲運注意事項 易燃壓縮氣體,儲存于陰涼、通風倉間內。倉內溫度不宜超過30℃。遠離火種、熱源,防止陽光直射。 應與氧氣、壓縮空氣、鹵素(氟、氯、溴)、氧化劑等分開存放。儲存間內的照明、通風等設施應采用防爆型,開關設在倉外。罐儲 時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。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計和工具。槽車運送時要灌裝適量,不可超壓超量運輸。搬運時輕裝輕卸, 防止鋼瓶及附件破損。 八 防護措施 車間衛生標準 九 理化性質 熔點(℃) 沸點(℃) 十 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 穩定 聚合危害 不聚合 十一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十二 環境資料 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 ,應特別注意對地表水、土壤、大氣和飲用水的污染。 十三 廢棄 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;蚺c廠商或制造商聯系,確定處置方法。 十四 運輸信息 危規號 21053 UN編號 1075 十五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 安全管理條例(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),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(化勞發[1992]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 品規定([1996]勞部發423號)等法規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、生產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;常用危險化學 品的分類及標志(GB13690-92)將該物質劃為第2.1類易燃氣體;規定了車間空氣中該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及檢測方法。其它法規:液 化石油氣汽車槽車安全管理規定([81]勞總鍋字1號)。 |